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服从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身高170cm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中共党员、大专以上毕业生、复退军人、有利于公安工作特长等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5月21日止;报名地点设怀化市看守所(咨询电话0745-2505857,13397655377);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2、面试。来所报名时一并面试。
3、政审及体检。严格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生活及社会活动进行调查,对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政审合格后,按照体检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4、聘用。受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工资按月工资的80%领取。符合公益性岗位的受聘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的受聘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保险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由看守所和受聘人员按比例承担。
注:公益性岗位指符合《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如: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军队退役人员;烈士军属;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等等。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